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单位预算表
(一)2025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在本区域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拟订仲裁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围绕丽水市仲裁委的任务要求,承担仲裁委员会换届、仲裁规则修订等工作的协调服务。
3.负责仲裁庭案件审理的组织、协调与服务。
4.负责办理仲裁案件受理、仲裁文书送达、档案管理、开庭记录等程序性事务。
5.负责仲裁费用收取、使用和资产管理。
6.完成丽水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7.完成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单位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内部机构包括:行政(财务)部、受理部、审理部、速裁中心、缙云分会、青田分会、松阳分会。
二、2025年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其他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5年收支总预算4000.00万元。
(二)关于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5年收入预算400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000.00万元,增长100.0%,主要是拓展仲裁业务范围增加仲裁案件量。
其中:其他收入4000.00万元,占100.0%。
(三)关于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5年支出预算400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000.00万元,增长100.0%,主要是1、仲裁案件量增加导致办案成本相应增加。2、计划购置办公用房。
1.按支出功能分类,公共安全支出4000.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00.00万元,占5.0%;项目支出3800.00万元,占95.0%;
(四)关于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无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六)关于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七)关于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0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5年因公出国(境)预算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年初部门预算中。年度执行中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经批准同意后,所需指标按实追加。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4.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7.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7.0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2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3800.00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单位预算公开(报表(市县))_2025-03-2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