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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仲裁申请书
发布时间:2021-03-12 10:51 信息来源: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仲裁申请书是申请人明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书面文件。因此写好仲裁申请书是仲裁很重要的一个环节。仲裁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 当事人(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时,应写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地址、电话;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电话。如果委托了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还应写明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2. 仲裁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该部分内容是仲裁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纠纷发生、发展的经过,是仲裁裁决的重要依据,应该明确而具体。

  3. 写明向哪个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和申请仲裁的时间,并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如申请人有法定代理人的,法定代理人应签名或盖章。如申请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签名或盖章。